2022年七一前夕慰问困难党员的通知
各
基层党组织:
在建党
10
1周年到来之际,为继续做好党内关怀帮扶,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向党员送去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现将
202
2年“七一”前夕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一)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工委管辖的党
龄
50
周
年以上的
离退休老党员(荣获“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的老党员);
(二)党
组织关系
在工委管理的,
家庭
人
均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或因重大疾病、各种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
。
二、慰问对象报送
(一)党
龄
50
周
年以上的
离退休老党员由工委统一汇总慰问名单;
(二)困难党员由各单位向工委报送,
原则
上
不能与2022年春节期间慰问对象重复,不能与2022年《市级困难党员名册》里的慰问对象重复。
三、慰问经费和形式
市直属机关工委将从管理的党费中安排专项慰问资金,对市直机关所有党
龄
50
周
年以上的
离退休老党员和经审核确定后的部分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慰问。
由各基层党组织提供单位账号,工委将慰问金以转账形式打入单位账号,各党组织代表工委进行上门慰问
(选择部
分
对象
由市
领导、市委组织部领导及
市直
属
机关工委
领导上
门进行慰问)
。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
重视走访慰问活动。
各党组织要
对
生活
困难党员
情况
进行
全
面摸底
,
结合实际,认真
筛选
慰问对象,
严格做好把关工作,
做到既有代表性,又有典型性,真正发挥
“雪
中送炭
”
的
作用。
(二)尽快上报慰问对象信息。请认真准确填写《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登记表》(附件),于2022年6月5日前发至邮箱XXXXX@163.com,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后确定市直属机关工委2022年“七一”前夕慰问名单,工委按程序将慰问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三)各机关党委可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慰问方案,所需资金
可
从
返还
党费
中开支。
慰问名单报工委备案。
(四)
要认真做好慰问活动的信息反馈工作,综合运用文字简报、信息报道、新闻图片等多种形式,及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
XX
机关党建网》的信息平台予以宣传。
未尽事宜,请与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
XX
,
XXXXXXXXX
。
附件
市直机关
20
2
2
年“
七一
”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登记表
(样式)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
21
年
6
月 日
序
【通知通报】2022年七一前夕慰问困难党员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