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主要指标情况
大气环境质量:今年
1-5
月,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PM2.5
平均浓度为
42.9
微克
/
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改善)
1.6%
;
PM10
平均浓度为
69.3
微克
/
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上升(变差)
2%
;空气优良率为
90.1%
,比去年同期上升(改善)
5.4%
,全市排名第
6
。
水环境质量:根据
生态环境部采测
分离监测显示,今年
1-5
月份,
黄湖国控
断面均值为Ⅲ类水,大官湖、龙感
湖国控
断面均值为Ⅳ类水,其中总磷均值分别为
0.0454
、
0.0508
、
0.0886mg/L
,较去年均有所上升。根据市生态监测中心公布的地表水省控断面数据显示,我县钓鱼台、二郎河入湖口、
凉亭河
入湖口断面水质总体稳定且良好,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开展“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主动战。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包保机制,坚持一线工作法,经常性开展暗访检查等包保督导活动,压实各级
各单位责任,实行责任单位“一把手”负责制,促进全县上下以更严更实的作风和举措推进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二是坚持“动态清零”。充分运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建立健全“线上
+
线下”和“排查、交办、督导、销号”闭环管理机制,扎实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和“回头看、全面查、彻底改”行动,发现问题全部纳入“
1+1+N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一体推进,细化任务举措,严格把握时序进度。截至
5
月底,列入清单任务
44
个,已完成
17
个,其中超前完成任务
10
个;
2021
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临江产业园皮革企业问题整改通过市级验收,
2022
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砂石加工企业和矿山治理修复问题按照“
一
企
一
策”“一矿
一
策”狠抓落实。三是坚持系统治理。统筹开展农业面源、露天矿山、机制砂石、砖瓦窑、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污水、入河排污口、医疗废水治理等
9
个整改专项行动,在解决大湖生态系统恢复、长江大保护、矿产和水产资源开发利用、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注重标本兼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高的工作标杆,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减存量、控增量”。
(二)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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