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乡村振兴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汇报材料
二〇二二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深化之年。盟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区乡村振兴局长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盟委(扩大)会议、盟委农村牧区暨乡村振兴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为首要任务,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持续落细上级各项衔接政策,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一是抓好集中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印发了《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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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乡村振兴局党组二〇二二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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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乡村振兴局支部委员会二〇二二年集中学习安排》,通过理论中心组领学、党支部集中深入学、专题研讨学等方式,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盟委(扩大)会议精神,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上半年,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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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党支部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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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不断深化理论学习。二是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不懈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组织全体党员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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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三是坚持把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理论政策学习作为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和盟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巩固衔接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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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乡村振兴局二〇二二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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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乡村振兴局党组二〇二二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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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乡村振兴局党组二〇二二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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