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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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县委始终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积极支持县监委依法履职,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提供坚强保障。在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监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依
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
一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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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强化对脱贫攻坚“五四零”“十个坚决不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明目”行动,督促主责部门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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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立项建设的便民路建设、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项目,发现并整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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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这个点”,突出重点领
域和关键部位,紧盯专项资金审批、工程项目建设和微腐败共性问题,张贴“廉心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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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余份,建立村级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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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个,制定脱贫攻坚“三盯三公开”监督曝光模板,全面公开公示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政策落实等,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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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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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给予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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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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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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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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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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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县监委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二是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专项监督。
制定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清单》,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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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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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具体监督内容,督促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推动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对惠民富民和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扶贫项目资产的监督检查力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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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纳入“挂图作战”重点监督内容,严肃查处项目建设邀标、议标过程中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乡村建设领域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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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
县监委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