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聚焦“人”“事”“制”“技”,扎实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打造“一个机构协调,一个平台调度,一支队伍执法,一个网格覆盖”的新模式,有效破解基层综合执法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一、聚焦“人”,有效解决执法能力不足问题。
制定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办法,畅通乡镇人员获取执法资格渠道,推动140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员获取执法资格。推动乡镇全部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至少3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乡镇人员列入执法队编制,并吸纳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派驻站所全体人员和赋权执法部门至少1名人员入队,确保各乡镇执法队人员不少于20名,打造了“全科式”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有效解决了乡镇执法人员经验不足、专业知识不够的难题。
二、聚焦“事”,有效解决执法权责不明问题。
坚持从实用角度归集事权,明确乡镇法定执法事项的同时,由县司法局按照“三高两易”(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标准,向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收集委托执法事项,经合法性审核后公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坚持从实际角度选择事权,采取部门“端菜”,各镇“点菜”的方式,各乡镇选择自己急需用、能承接的执法事项,个性化确定执法事项清单。通过双向选择有效破解了“上面尽管放,下面接不住”的问题,提升了基层行政执法的工作实效。截至目前,已梳理出8类61项法定行政执法事项、8类197项委托执法事项以及1类1项赋权执法事项,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聚焦“制”,有效解决执法衔接不畅问题。
在运行体制方面,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为主干,县乡村分别建立“协调平台”“调度平台”“网格平台”,构建“三级综合执法管理平台”,确保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实现执法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力量联动,形成“发现、交办、处置、反馈、考评”全环节全链条的闭环管理。在执法行为规范方面,制定“一图一法八机制”的运行制度,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图”“暂行办法”,完善案件移送、投诉举报受理、信息共享、联席会商、执法协助、人员培训、争议协调、行刑衔接等8项机制,确保基层执法人员“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干就明白”。在执法监督方面,依托基层司法所、专业律师组建专业性法制审核队伍,赋予各镇行政执法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研究讨论权,做到办、审、定“三分离”,实现县级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
四、聚焦“技”,有效解决执法技术保障不足问题。
坚持“科学测算、合理配置”,依据2021年度乡镇行政
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