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
为全面落实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水平,根据区委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请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
一、意识形态任务清单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明确、细化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谋划,提高工作水平,促进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清单
根据区委有关精神,局党组主要承担以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四个意识”,强化“两个坚决拥护”;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在全办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
指导
和监督检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
4.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5.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
6.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7.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8.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9.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10.高度重视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
(二)动态管理
任务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中央、省、市、区委有关精神适时调整。
(三)任务落实
全局党员参照局党组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层层细化分解,进一步完善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意识形态负面清单制度
为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主动权,从根本上杜绝意识形态被忽视、淡化、削弱的状况,深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增强意识形态督查、考核等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制定本制度。
(一)负面清单
依据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局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负面清单
1.问题处置不力
(1)对中央、省、市、区委安排部暑的重大宣传教育
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党组书记、支部书记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2.阵地管理不到位
(1)所属人员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上,发表、传播不正当言论的;
(2)公开发表的文章、发行的书籍以及印
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26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