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系列重要讲话、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党长沙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根据《关于推进全省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教工委发〔2022〕1号)和《关于推进全市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长教党〔2021〕22号)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将清廉学校建设融入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以“清”育美德,用“廉”润心田,使清廉学校形成特色、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理念浸润师生,着力营造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朗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学校党的政治建设
1.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及时学习传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教育局党委的工作要求,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执行有力;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履行把方向、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确保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8.权力运行科学规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对学校发展规划、基本建设、重大合作项目、重要资产处置以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等重大决策事项,建立完善职能部门论证、邀请专家咨询、听取教师意见、专业机构或者主管部门测评相结合的评审机制;完善并落实学校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在校园内公开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事项的权力边界。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强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增效;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促进党员增强党风党纪意识,争当清廉模范。
(二
【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