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落细“田长制”当好耕地守护人
2021年9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在全区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2年3月7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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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田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市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决策部署,通过建立健全监管联动机制、创新探索耕地保护新办法、推进系列重大专项整治行动等措施,构建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强力推进田长制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成效。
为将田长制工作落实落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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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文件,建立起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和网格化监管机制。筹建市田长办,强化部门联动,主动谋划建立办公室运行机制,探索建立起一级田长办成员单位“点对点”信息联络网,加强工作互通,要求各部门指导督促相应下级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对接落实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探索违法用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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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移送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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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系配合机制》等文件,打通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最后一公里”,推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落实。
强化创新,找到耕地保护新办法。提出田长制工作三步走计划,建立市、县、乡、村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结合耕地用途管制新制度,提出了落实耕地保护新举措、新要求的地方方案。联合财政部门出台文件,提出从市本级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资金,重点保障市级耕地保护相关工作支出,提前为推进田长制工作做好启动资金保障。
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持续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对问题图斑采取立即予以恢复、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处以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举措,同步依法依规组织整改,及时移交属于农业农村、林草、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通过压实市、县、乡、村各级田长责任,探索建立巡田制度,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查处改变耕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统筹推进“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系列重大专项整治、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未批先用整改和“退桉还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成效,为保护耕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
某市田长制工作汇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