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2022年7—8月乡对村考核方案
7—8月份乡对村考核分为党的建设、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四部分,总分100分。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另行研究确定。
一、党的建设工作(21分)
(一)基层组织建设工作(8分)
1.民主集中制(1分)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村级工作充分酝酿后提交“两委”会议研究决定。每月至少一次。会前酝酿不充分不得分。
2.“三会一课”(2分)总支(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及党课均按要求频次开展,记录详实,资料管理规范,有视频报送。
3.学习培训(1分)坚持常态化学习,有学习计划、笔记等。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普通党员培训,所有党员2019-2023年内轮训一遍。远程教育按要求播放。村级万村网页及时更新。
4.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分)党费收缴,“党员活动日”开展,各类台账,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村党员活动室、为民服务大厅环境卫生等。
5.发展党员(2分)按规定程序操作,档案管理规范。
(二)文明创建工作(6分)
1.意识形态工作(3分)及时清理破损、老旧宣传标语(0.5分);舆情风险排查表(0.5分);村级文化活动室干净整洁、正常开放,借阅及时登记(1分);“学习强国”平台学习(0.5分);“科普中国APP”使用(0.5分)。市每反馈一次需删帖内容,倒扣1分,扣完为止。
2.文明创建工作(3分)xx市文明村镇评选上报(0.5分);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及资料整理(1分);挖掘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好人事迹材料报送(0.5分);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及资料整理(1分)。
(三)征兵工作(7分)
1.大学毕业生征集(5分)xx、xx、xx、xx、xx每村完成一名大学毕业生征集;xx、xx、xx每村完成2名大学毕业生自愿进站体检。完不成不得分。
2.退兵(1分)出现退兵和拒服兵役情况,不得分。
3.廉洁征兵(1分)有违反廉洁征兵纪律事项,不得分。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倒扣分)
发现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的,1人次扣2分;干部工作日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的,1人次扣0.5分。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酌情扣分。
二、乡村发展工作(37分)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分)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1分)。各类资料收集整理、台账更新、专干业务能力等(4分)。日常报表每迟报1次倒扣0.1分,不报倒扣1分,扣完为止。
(二)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32分)
1.招商引资(6分)外出洽谈招商项目(有图片
【考核方案】乡2022年7—8月乡对村考核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