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镇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同时做到责、权、利分明,奖惩有章可循。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订如下规章制度:
一、日常工作制度
(一)工作分类
1、日常工作:窗口服务、部门业务、包片驻村、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到岗位明确,责任清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中心工作:含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因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干部力量时,必须服从安排,全力以赴。
3、紧急突发性工作:如遇抗洪抢险、山林火灾、社会维稳等紧急突发性工作时,镇主要领导交办党政办,相关责任人接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镇政府或指定的地点集中。请假、迟到或不到位者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范围。
4.党委会、党政班子会议定事项,党政办做好记录并跟踪督办。
(二)工作管理
1、窗口部门:业务工作听从主管或分管领导安排,窗口服务日常工作由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
2、业务部门:听从主管或分管领导安排。
3、驻村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和驻村干部包干责任制。推行日常工作包干负责制。部门业务工作与驻村工作有冲突时,分管领导协调解决,难以协调的,报主要领导批示。
4、协调机制:政策性强的执法工作,驻村干部在驻村巡查中发
现问题,全力制止无效的情况下,业务部门须牵头主动及时处置,驻村干部全力配合。
(三)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
00时,下午2:30-5:30时。为严肃工作纪律,方便群众办事,各部门人员(特别是窗口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一般情况下至少有2人在窗口部门上班,公共服务中心每天至少安排1人值班。
2、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到岗,不得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被镇督查发现的,在镇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补贴100元/次;被南雄市级单位通报的,每次扣发1个月乡镇工作补贴;
被韶关市级单位通报的,每次扣发3个月乡镇工作补贴,被省级单
位通报的,每次扣发半年乡镇工作补贴。一年内被通报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发全年绩效考核奖金,取消全年评先评优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3.外出报备。实行干部外出报备管理,部门人员离开南雄须向分管领导报备,班子成员离开南雄须向镇主要领导报备,镇主要领导离开南雄须向市领导报备。
4、
2543--乡镇内部管理工作制度汇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