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和完善县公路管理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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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推进区域内公路高质量发展、助推地方经济振兴、加速开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凝心聚力加快建设多彩多艺新。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县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沿线基础设施、公路用地范围、建筑控制区以及普通国、省干线和县、乡公路法定范围。
二、工作目标
以“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为工作重点,建立“县乡同创、城乡联动、覆盖全县”的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路长制”管理机制,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干净、整洁、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县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路长制”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路长制”
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公路分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实行“路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县长为“总路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总路长”;沿线乡镇主要领导为“路长”,沿线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路段专管员”,要求乡镇有组织,行政村有专职人员负责(详见附件2)。
各乡镇也要对应成立本辖区“路长制”组织体系,明确辖区内“路长制”责任分工,并将有关情况于4月2日前报“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分工 1.总路长职责。负责本地国省干线和县、乡、村道公路“路长制”
工作
的总调度、总协调,督促检查路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路长办公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路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督导国省干线和县乡、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落实。
2.副总路长职责。负责协助总路长做好国省干线和县、乡、村公路“路长制”相关工作。
3.路长职责。负责成立辖区内国省干线和县、乡、村道公路“路长制”管理机构,组建路段管理队伍(国省干线公路由公路分局负责,县、乡、村道人员由沿线各乡镇调配或聘请),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和县、乡、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督促检查路段专管员履职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总结工作开展情况,部署安排下季度工作任务。
4.路段专管员职责。负责制定具体的路段(含管辖路段公路、涵洞、桥梁和公
健全和完善县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县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