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生态工作情况汇报
全县组织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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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坚持以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部署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的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讨论,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对照反思,扎实整改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生态。
一、工作成效
(一)提高旅游企业服务效能。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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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引客入源”补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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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对涉及重大文旅项目、“四上”文化和旅游类企业、品牌创建、旅游商品及人才等方面进行扶持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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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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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村里的中国”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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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党性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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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休闲区兑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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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扶持奖励资金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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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同时主动协调对接企业,帮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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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行社地接奖励的统计和申报工作,目前,我县旅行社符合条件的申报游客数已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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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人。指导景区提质增效,改变被动等待、单纯审批的工作模式,主动帮助企业梳理上级评审政策,指导桃花岛景区、水么头河北分别按照3A、2A级景区标准打造。
(二)缩短考古勘探手续办理。积极探索考古前置和区域化评审,且取消了“在地上、地下文物丰富地段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对于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且面积小于两万平米的建设工程不再办理文物审批。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勘探结果直接发送到企业,承诺提报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以前手续办理时间缩短了90%以上。按时参加建设项目联审会,本年度截止目前,共为200余个投资项目出具了联审意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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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项目”等多个建设工程完成了文物行政审批。
(三)提升文旅执法阳光程度。在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组织领导、工作任务、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努力通过深化改革,建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支撑体系;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善执法条件;进一步整合文化市场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四)提高文化惠民覆盖面。发挥好“文旅云”平台、“E文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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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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