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应急处置预案(集中隔离点)
为做好核酸检测阳性应急处置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旦集中隔离点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立即启动本预案,做好以下工作。
一、“双采双检”复核
(一)相关县(区)领导牵头,由隔离点医务人员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进行“双采双检”复核,样本一并送市疾控中心,同时将信息报给疫防办,疫防办负责将信息报送给指挥长。
(二)相关县(区)领导牵头,公安局、疾控中心对阳性人员进行流调,排查密接、次密接人员。
隔离点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参照密接管理。
二、复核确诊后应急处置
一旦复核确诊为阳性,县(区)疾控中心立即向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后,由县(区)医院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全面启动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同时召开指挥部会议,安排部署以下工作。
(一)划定区域
根据流调结果,专家组研判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二)各专项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1.隔离转运
(1)相关县(区)领导牵头、卫健委负责启用备用隔离点,24小时内隔离房间启用不少于1200间,48小时启用2400间,72小时启用4600间,同时通知医务、公安、后勤保障人员入驻隔离点。(备注:县(区)卫健委制定隔离点应急处置子预案)
(2)相关县(区)领导牵头,交通局调动转运车辆转运密接、次密接人员及高风险人员。(备注:交通局制定隔离人员转运子预案)
2.发布协查
相关县(区)领导牵头,县(区)疾控中心负责根据流调信息第一时间发送协查函。
3.区域核酸检测
相关县(区)领导牵头,卫健委、公安、属地镇(街)配合,立即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应急预案,对阳性人员、密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出入场所等进行区域核酸检测。(备注:疫防办制定区域核酸检测应急预案,各属地镇(街)制定本辖区内核酸检测应急子预案)
4.环境消杀
相关县(区)领导牵头,卫健委指导对阳性人员居住房间及隔离点公共区域开展消杀。经专家组评估安全后,对隔离点高风险岗位,新选派医护人员入驻,隔离点启用。(备注:卫健委制定隔离点重新启用应急处置预案)
5.新闻发布
相关县(区)领导牵头,宣传部负责5小时内将权威信
息进行网上发布,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部同步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备注:县(区)疫防办指定新闻发布稿,宣传部制定发布通稿和发布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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