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中心城区城市节水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以下简称“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和《XX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令第2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促进我市城市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节水总体水平,实现节能减排,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压力,在全市形成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城市水资源的管理体系,确保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节水政策,加强城市节水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节水管理水平,争取2020年10月前完善城市节水基础工作。2020年11月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Ⅱ级或以上评价标准要求,通过国家“水十条”考核。
三、实施范围
XX市节水型城市评价工作实施范围为XX市中心城区。
四、主要任务
(一)城市节水法规制度建设。具有地方人大或本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立用水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二)城市节水用水管理机构。节水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授权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能、开展具体节水管理工作。
(三)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建设及执行。按国家节水统计的要求,建立城市节水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定期上报城市节水统计报表。
(四)节水财政投入制度。建立财政资金投入制度;有年度政府节水财政投入,确保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水平衡测试、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
(五)城市节水管理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城市节水数字化管理平台。
(六)城市节水宣传及公众参与。按照年度节水宣传主题,制定和实施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及居民小区工作;利用各类相关宣传周开展节水宣传。
(七)城市节水规划。由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XX市中心城区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节水规划的规划期限为5年以上,内容包含现状及节水潜力分析、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及措施保障等;提出落实规划的意见措施,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城市节水规划指标落实率不小于80%。
(八)城市蓝线管理。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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