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要求,认真做好市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领导组《11月20日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进展及审核情况通报》(农房整治办(20XX)37号)整改落实工作,牢牢守住耕地红线,解决耕地“非农化”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总书记就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耕地保护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闪失。牢牢守住耕地红线,耕地不能“非农化”、良田不能“非粮化”,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是保障中华民族“铁饭碗”的重要举措。国务院专门将“保粮食能源安全”作为“六保”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制定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提出了“六个严禁”的政策举措。省委省政府今年X月28日专门印发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对发现违法占地(包括建设大棚房)等七种行为所属地党政领导干部作出了更为严格的问责规定。各乡镇、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认真落实“六保”任务,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摸清底数
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文件要求,明确当前最突出的六种耕地“非农化”行为,全面检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分清类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
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由县林业局牵头,根据我县资源禀赋,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退耕还林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涉及地块要全部上图入库管理。同时,要指导各乡镇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现阶段数据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行为和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种草的情况进行自查。经县林业局核定属于违规造林的,要立即停止并纠正。(县林业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政府配合)
2.严禁违规超标准建设绿色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