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维安义工”联合会
广泛开展社区平安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综治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求,深入推进社区平安竞赛活动,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建设,实现社会管理重心下移,经区综治委研究决定:成立维护社区平安义务工作者联合会(简称:“维安义工”联),并组织“维安义工”参与社区平安建设各项活动。现制定
实施方案
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以开展平安建设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深耕理念,
号召人人都参加“维安义工”组织,人人都参与维护社区平安建设,形成“有困难找义工,有时间做义工”的平安建设新风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是
“维安义工”作为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力量的组成部分,有责任协助社区全面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是
“维安义工”作为社区平安建设大家庭的成员,有义务协助社区开展好平安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
“维安义工”作为平安和谐社区的创建者,有责任对社区内的特殊群体及人员进行帮教管理。
三、组织机构
为推动
“维安义工”活动的深入开展,成立区“维安义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区“维安义工”联合会,下设10个“维安义工”协会和100个“维安义工”站,最终形成区、街、社区三级网络和“一联十协百站”的工作格局。
(一)成立区“维安义工”工作领导小组
(略)
区“维安义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筹建区
“维安义工”联合会,指导推进全区“维安义工”活动健康发展。
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主任由区综治办副主任陆颖佳同志兼任。
(二)成立街道
“维安义工”协会和
社区“维安义工”站。
各街道成立“维安义工”协会,协会领导小组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相关科室、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协会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实施和推广“维安义工”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维安义工”进行表彰,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科。各社区成立“维安义工”站,主要负责宣传发动、招募“维安义工”,组织开展活动及登记上报工作。站长、副站长分别由社区党委(支部)书记、副书记担任。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
组织社区工作者搞好调查摸底,了解社区人员基本结构,掌握居民各自特长,以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
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社区现有宣传设施,集中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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