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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党员的自身监督和民主管理,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思想政治素质,努力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充分发
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中央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
“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
学习教育的要求及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一)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要通过对党员的
“
两学一做
”
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民主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客观事实,依据党员标准,实事求是进行评议。二是民主公开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三是党内平等的原则。在评议标准面前人
人
平等,一视同仁、严格要求。四是坚持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把坚持党员标准、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贯穿民主评议党员始终。
(三)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各党支部要根据公司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认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二、评议范围
(四)凡是党员,原则上都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五)对因工作、学习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参加评议的党员,仍要填写评议表,参加书面评议。
(六)离退休及返聘党员一般应参加民主评议,但方法可以从简。年老体弱或丧失自理能力的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可以不参加民主评议。
(七)对于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决定,在审查期间不参加民主评议。
三、评议内容
(八)
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要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员义务为依据,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提出的五个方面评议内容的要求,紧密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进行,具
20180319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实施办法及4个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