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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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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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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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我省从2021级高中学生开始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省厅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我县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和平稳过渡,促进我县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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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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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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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方式(皖招委[2021]10号)等高考综合改革文件为依据,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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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多样化教育的需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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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促进我县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唯分数、唯升学评价导向,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协同育人,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2.坚持公平公正。将促进公平公正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坚持科学选才。完善科学选拔人才机制,逐步完善多元评价方式,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增加学生选择权,扩大高校自主权。强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能力建设,提高科学选拔人才水平,科学评价学生,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4.坚持系统观念。整体设计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体系,统筹规划各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协同推进人才培养、考试评价与招生录取改革,保障中学教学秩序,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三、改革目标
2021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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