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员干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XX区司法局党员干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和部署,我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基础上,聚焦六个方面的主题,联系个人思想、生活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查找问题短板、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具体表现
(一)政治信仰方面。能够始终不渝地坚持政治信仰,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但离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表现在:对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上级司法部门的安排,保持坚定的态度,但落实往往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执行力和操作力存在偏差,有时候出现随意拖延、工作慢半拍的现象,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不够好,效果不明显,政治的判断力、政治的领悟力和政治的执行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党员意识方面。作为一名司法干部,能够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应该全心全意人民群众服务,这是本分,也是底线。但由于工作较为忙碌,为一些鸡零狗碎的事情所羁绊,接地气地入户调查、走访群众少了,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频次降低了,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了解甚少。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缺乏党员意识的融入和贯通,没有完全站在群众的立场和观点看问题、做决策和办事情,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思考问题不够,致使工作推进思路狭窄、谋划不愿,落实不力,未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三)理论学习方面。作为一名XX局的一名司法干部,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学习的态度被动敷衍,上级怎么要求,就做什么,看似“张口就来”,实则“不得要领”,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境界不高,未能全面、准确、深刻地理解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未能有效地转化为自觉的行动。学习浮在表面,流于形式,缺乏深钻细研和深度思考,融合贯通和实践运用存在短板,不能很好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司法工作,人民调节、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如何运用新思想、新理论和新论断解决司法问题、破解司法难题还不够到位,未能达到学用贯通、学以致用的最佳境界。
(四)能力本领方面。本人对司法工作虽然怀有崇高的敬意和满腔的热情,但由于知识能力水平有限,工作经验不足,存在一定的知识恐慌和能力恐慌。对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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