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因养老诈骗引发的
涉稳风险防控能力,切实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市民政局《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x
民发〔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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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和县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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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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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
安办〔
2022
〕
5
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是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是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的实际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
“
三箭齐发
”
,依法严惩养老服务领域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力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4
月
18
日至
20
日)。
各镇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及时启动工作。
4
月
20
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以及工作机构组成人员、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二)宣传发动阶段(
4
月
20
日至
30
日)。
结合实际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定期梳理分析我县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
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升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充分拓展宣传阵地,走进公园、广场、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实现宣传全覆盖。要大力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宣传主力军和新型网络社交平台重要生力军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
月
20
日前,要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上墙。
(三)摸底排查阶段(
4
月
21
至
30
日)。
既要对全县已经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也要对
未登记、未经备案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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