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
报告是机关单位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以及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陈述性公文。
报告属上行公文,应用相当广泛。它可以用于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本部门,本单位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批示的情况,反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上级机关制定方针、政策或者作出决策、发指示提供依据;也可以用来向上级机关陈述意见,提出建议,如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带有普遍意义或倾向性的问题,提示解决的途径,为上级机关当好参谋;还可以用于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使上级机关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准确、有效地指导工作。
但是,在日常公务活动中,一些行政机关单位尤其是企事业基层单位,往往把
“
报告
”
与
“
请示
”
相混淆。
2000
年
8
月
20
日,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和公文处理办法》,明确地将
“
请示
”
和报告作为两类两种公文。
“
报告
”
和
“
请示
”
是为数不多的上行文文种,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呈报的公文。它们的区别在于:
1
、性质不同。报告是陈述性公文;请示是呈批性公文。
2
、行文目的不同。
“
报告
”
的目的在于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回答上级机关询问,以便上级机关了解本单位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予以指导;而
“
请示
”
的目的,是为解决某一问题,请求某一问题,请求上级机关作出指示或予以批准。
3
、行文时间不同。报告是在工作结束后或工作正在进行中行文。而请示则必须在事前行文,不得先斩后奏。
4
、主送机关不同。报告的宗旨在于为上级机关提供信息,不是为了让其批复,因而允许多头主送。而请示是为向上级机关请求批示或批准的,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允许多头请示。
5
、事项的多少不同。报告的事项可以是一件,如专题报告,也可以是多件,如综合报告。而请示的内容必须遵循
“
一文一事
”
的原则。
6
、答复的形式不同。报告不要求上级机关回复。而请示则要求上级机关及时批复回文,给予明确答复。
报告的特点:
(一)行文的单向性。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旨在为上级机关提供情况,不需要受单位批复,属单向德文。
(二)表达的陈述性。报告用于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具体地陈述本部门、本单位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的情况,某一阶段做了哪些工作,怎样开展的,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什么问题,表达手法是叙述和说明。
报告的分类:
根据性质的不同,
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