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机制分析报告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新时代以来,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之所以能够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其前提就在于党以前所未有的主动姿态在“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党的领导弱化问题”上作出的“方向性、战略性”部署,巩固与加强了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从责任、组织与制度的视角对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进行分析,更有助于从整体上探讨新时代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逻辑、维度及完善路径,以期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推进有所裨益。
一、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逻辑必然
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意识形态领导权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巩固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既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新时代以来意识形态工作的战略选择。
(一)理论逻辑的必然性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回顾意识形态领导权的理论展开,相关研究肇始于马克思对意识形态在阶级利益的功能视角上的突破,每一时代的统治阶级“作为思想的生产者进行统治”“调节着自己时代的思想的生产和分配”,从功能上来说,统治阶级“生产”思想、观念、意识等“精神产品”来实现其对社会与国家发展的导向与统领功能。沿着意识形态的功能线索,列宁明确提出意识形态的阶级属性,并创造性地指出了“灌输”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必要性,政党作为意识形态工作主体的线索已然清晰呈现出来。意识形态从来不是抽象的,总是与阶级、政党相结合,葛兰西在此基础上结合列宁对政治领导权的关注挖掘意识形态与政党、政党权力的关系,打通了意识形态与组织、权力的内在关系,不仅认为意识形态是与经济一样真实、具象、可操作性的现实实践,而且能在所有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意识形态领导权由此正式进入学术视野。其后,阿尔都塞、普兰查斯、瑟伯恩、拉克劳、詹姆逊等人沿着这一路向,将意识形态领导权的主体、目的、条件等要素从意识形态服务于政党、国家权力的“建构”逻辑中提取并加以系统性描述,指出政党的意识形态之于政党执政乃至国家统治各个层面的辐射与穿透。
总的来说,尽管当代社会的政党政治有衰落的迹象,但政党与意识形态依然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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