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组织委员2017年述职述廉报告
2017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三项行动”中来,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四个意识”,做到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勤政为民,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增强转变作风的自觉性。现就本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理论学习情况
我在党委政府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设立雄安新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雄安新区规划设立的重要讲话,学习省委书记赵克志的讲话及新区党工委书记陈刚同志在新区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对“三项行动”提出的“三个十”的具体工作要求。为适应工作需要,平时加强阅读党建工作方面的书籍,提高自身的协调能力及水平,通过努力学习、文化素质和理论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二、廉洁自律情况
任现职以来,我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常思人民的养育之恩,常想集体的扶助之恩,常念组织的培养之恩,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钢铁长城。具体做到了:一是廉政自律。规定不准做的我绝对不做,要求达到的我力争达到,不违章、不违纪、不违法。二是经住了考验。管住了自己的手、嘴、腿,不以领导身边的人自居,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三是爱岗敬业。始终坚持“心为民所系,事为民所谋”的工作信念,在默默工作和无私奉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四是力争做表率。始终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时事事,处处胸怀大局,常怀报国之志,常思食民之禄,严格自律,清正廉洁,一心为公,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和权力,为同事们带好头、做好榜样,以实际行动党和政府的形象。
组工干部要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不行偏袒之事,不图非分之财,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良好操守;遵守原则,秉公办事,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要求下级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坚持真诚待人,正直处世。对自己应做的工作能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拖延,对大的问题,不擅作主张,不越权。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或亲友谋利益。没有发表过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义相反的言论,也没有制造和传播过政治谣言,更没有与组织决策相违背的行为。
三、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阵地建设。一是规范了农村远教阵地使用。针对一些农村党员文化程度偏低、理论接受程度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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