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X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
一
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双随机、
一
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和
XX
省医疗保障局《
2022
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案》(
X
医
保函〔
2022
〕
4
号)要求,实现市医疗保障局内部联合“双随机、
一
公开”监管常态化。按照《全面加强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六项措施》“市县两级要建立
医
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机制,每年针对两定机构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的要求,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对检查对象的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
5%
。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明确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健全完善
医
保基金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完善
医
保基金监督检查专家库(范围涵盖临床医师、药师、
医
保、信息技术人员、律师、会计师、审计人员等)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定点医药机构),落实动态维护机制。建立检查事项清单,做好动态调整工作。
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室、
医
保中心
完成时限:
4
月底
(二)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
市局各科室、
医
保中心要依据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业务领域的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谋划本单位
2020
年抽查计划,对抽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抽查,应当在计划中合并,防止出现单一事项和各自为政的抽查检查。
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室、
医
保中心
完成时限:
3
月中旬
(三)严格依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
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计划要求,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都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室、
医
保中心
完成时限:年底前
(四)积极推进部门联合抽查。
积极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被检查单位正常工作的干扰。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一定的监管覆盖面和震慑力。
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室、
医
保中心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抽查检查结果通过
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
2022年XX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