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形成五个体系。党的十九大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五大子体系将承担新的任务。
一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在具体表述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此基础上,十九大报告又新增了依法立法这一新的要求。特别要注意的是。前不久,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强调,要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更好发挥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依法立法是立法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首先要依宪立法;其次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统一起来;最后要规范立法,促进立法内在协调。
二是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包括加强宪法实施,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理念。关于这个问题,前几年提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句话,已经发展为“宪法法律至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两句话。而尤其要注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的核心和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一直就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甚至被认为是依法治国的突破点。司法改革一直是国家最高层面关注的改革重点。据统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至十九大之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了38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其中28次涉及司法体制改革议题,至少审议通过了50个司法体制改革文件。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又主持召开了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可以说,司法体制改革已全面展开,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司法制度本身乃是一个整体,司法体制改革最终的效果要取决于各项改革之间的“综合配套”。基于此,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三是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法治监督体系的重心是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行政权力具有管理事务领域宽、自由裁量权大等特点,法治监督的重点之一就是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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