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
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
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
。这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正确方向,也是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动员令。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强化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走好共同富裕之路。
坚持党建引领,激发“雁阵效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实践证明,在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取得成效的众多集体经济村庄都具有共同的特征,就是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农村党组织,有一个有本事、有干劲的带头人。但当前,
“
能干的不想干、想干的干不了
”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普遍面临
“
人难选、选人难
”
问题,必须抓住主要矛盾,靶向治疗、精准施策、补齐短板。
畅通渠道选准人。坚持
“
好人治村、能人强村
”
,打破行业、身份、地域限制,大胆选拔懂经营、会管理、能致富的乡贤能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把农村作为人才成长的
“
首发站
”
,大力实施
“
创业书记
”
培育计划,探索推行
“
兴村特岗
”
,联合高等院校定制培养
“
专业村干
”
,签订相关协议,毕业后由组织部门统一调配到农村工作,选准配强集体经济
“
领头
雁
”
。
学需对接强本领。坚持
“
请上来
”
与
“
走出去
”
相结合,依托国内知名院校、各级党校,举办村党组织书记集体经济专题班,紧扣产业培育、股权设置、风险防御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经营能力、服务能力和投资能力。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探索推行
“
先给舞台、再给位子,先当配角、再当主角,先挑担子、再给身份
”
的递进式培养模式,让村干部真正成为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经营者
。
双向激励增活力。实行
“
胡萝卜
+
大棒
”
双向激励,一方面,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和班子任期考核的主要目标,探索村党组织书记
“
基本报酬
+
绩效考核
+
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
”
的薪酬制度,以考核促使村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集体经济上。另一方面,出台村干部正向激励、赛马比拼、容错纠错等机制,打消村干部求稳怕乱的思想包袱,增强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
坚持路径引导,开出“致富良方”
找准产业方向、选好发展项目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更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的现实问题。一些地方尤其是后发地区,发展资源先天不足,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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