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21年度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评报告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局落实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请评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评得分25分)
(一)市司法局党组始终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中纪委决策部署,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措施、要求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第一政治要求,运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政治轮训、主题宣讲等载体形式,制定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将政治理论学习、研讨贯穿于全年、贯穿于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之中。
2021年以来,局党组书记落实专题党课XX次,局党组组织XX次政治理论学习研讨,其中研讨XX次,举办读书班XX期。制发了《市司法局党组议事清单制度》《市司法局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
将落实政治理论学习研讨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年初研究制发了《市司法局党组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司法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规范文件,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全面从严压力。
(二)9月18日、29日,市司法局两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研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局党组成员围绕《意见》,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坚决执行中央规定,充分认识加强监督重要性,严格抓好监督工作落实。
局领导班子成员自觉通过谈话提醒方式教育批评XX余人次、下基层调研督导XX余人次、实地检查市强戒所、直属司法所XX余次,有效传导全面从严压力。局党组指定一名正县级领导干部协助局主要负责人分管市强戒所工作,经常性督促市强戒所党委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三)健全述责述廉制度。
将述责述廉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局机关干部对党组领导班子及县级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实绩、作风状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及时上报。
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自评得分45分)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组织集中轮训
+
个人自学,党组成员”读书班”
+
支部”夜校”,中心发言
+
全员交流,集体研讨
+
撰写心得等形式,按照”四学”模式(全员自学、集中研学、专题领学、严格督学)推动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将班子、队伍的思想
市司法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