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近年来,
X县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推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主导作用,通过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固本强基,探索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X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X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X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X年,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印发了《X县三调联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全县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行政主办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三调联动工作格局。截止目前全县X个镇、X个村(社区)均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或设立了调解室。卫健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牵头相继成立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X个为专业化调解组织,全县县、镇、村(社区)共选聘或任命专兼职人民调解员X人,真正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
(二)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促进规范化建设。近年来,我局认真学习并借鉴“枫桥经验”,先后印发了《人民调解员暨基层三线人员培训考核实施方案》《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办法》,我局与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配合,将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基层干部培训计划,每年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分期分批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和案件评查和交流观摩,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同时按照司法部“五有六落实、六统一“的规范化标准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X年以来全县累计创建规范化调解组织X个,对创建合格的调解组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为配发了调解桌椅、文档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三)抓经费保障,提高人民调解员积极性。联合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制定出台了《人民调解案件“一案一补”实施办法》,自X年起县财政每年将“一案一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X年全县兑现人民调解“一案一补”资金X万元。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将所辖
【工作报告】司法局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