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全面提升
XX
区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强化基层党建政治引领功能,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根据
X
在省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构建
“
街道党工委
—
社区党组织
—
小区党支部
”
三级社区组织管理网络,不断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使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城市基层党建服务
“
神经末梢
”
更具温度,为加快打造创新社会治理示范区,建设
“
绿色高端和谐宜居
”
美丽新
XX
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工作举措
按照
“
全面推进、重点选择、联合组建
”
的原则,在社区党组织建立直属小区党支部,前期以前进街先行试点。
(一)组织架构科学化
1.
支部组建。
原社区党组织组织架构保持不变,将其直属党支部以居民小区分布为原则重新组建,对于有物业、有栅栏、有
3
名以上直属党员的
“
三有
”
小区单独组建党支部;对于无物业、无栅栏、党员人数不足
3
名无法单独成立党支部的
“
三无
”
小区,根据地理位置或地域特点,采取就近原则联合其他小区成立党支部。可根据社区实际工作建立其他类型党支部。
2.
党员管理。
将居住在社区辖区范围内的直管党员编入其所居住的小区党支部,小区党支部书记从政治立场坚定的社区党组织委员或党员网格员中选出,党支部委员从有威望、有热情、有能力的社区直管党员、业主委员会党员或物业服务企业党员中选出,负责小区党支部相关工作;居住地不在社区辖区范围内的直管党员,可根据社区实际编入其他党支部。直管党员要按照《
XX
区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行党员
“
亮身份作表率
”
包户责任制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实施方案》中包户和认岗定责的要求,认识履行相应职责。履职情况作为党员
“
先锋指数
”
考评重要考核指标,由小区党支部进行考核并在
“
星级化
”
管理正向激励反向监督工作台中予以公示。对居住在本小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等
15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116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