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2年第一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发〔2021〕24号)、《关于印发<关于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和推进所属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垃分办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现将第一季度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安排部署。组织东塔镇、街道办、住建局、各社区物业企业召开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安排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今年灵武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部门职责,做好牵头抓总的引导,全面系统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细,力争完成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0%的目标任务。
2.强化宣传。联合团委、教体局、东塔镇、街道办、农村运营公司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119次,通过线上宣传、户外集中宣传等形式向居民大力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进一步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彩页11000余份、宣传布袋230余个、围裙200余个、作业本100余本、分类垃圾桶8035个,悬挂宣传横幅27条。
3.完善设施。投入概算资金217.404万元,完成了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工作,采购了分拣中心(制度牌、可回收物分割区、处置流程图等)设施,垃圾分类宣传亭13个,240L四色分类垃圾桶78个、12升塑料家用两分类桶(金色港湾小区)900个,目前正在改建示范村资源垃圾分拣房设施。在城区已完成居民小区安装垃圾分类亭投放手环406套,方便居民卫生投放,提升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
4.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建立完善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其中其他垃圾由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转运处理;厨余垃圾由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运处理;可回收物由资质企业统一收运处置;有害垃圾由我中心定点收运暂存,堆放达一定量时,由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截至2月底,焚烧发电处置其他垃圾9453.16吨,收运处置厨余垃圾769.7吨,回收可回收物134.6吨。
5.强化监督考核。按照《灵武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试行)进行定期考核,及时发现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第一季度对公共机构及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核1次,对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垃圾分
【工作总结】市2022年第一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