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系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标准》)要求,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综合执法的满意度,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引领,统筹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管理制度、改善硬件设施、统一执法装备、规范执法言行、固化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等手段,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建设规范高效的执法办案机制,锻造同城市发展同频共振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同时,在市城市管理局的指导帮助下,率先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打造规范高效的执法规范化试点,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城市管理力量。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执法工作制度化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拓展公开事项,规范公开载体,创新公开方式,准确公示信息,实现执法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公示全面、及时、准确。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要求、载体及记录结果的管理等事项,相关音像记录设备采购配发到位并投入实际应用,按照标准建设询问室、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并完成验收工作。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制度,将清单目录内的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围,明确审核的主体、内容和责任。
4.完善全程监管体系。按照“事前服务、事中监管、事后跟踪”的要求,推进各领域“全程管控”执法体系建设。如在建筑工地区域,事前通过上门服务、对接会等形式,要求建设施工方按规操作;事中强化巡逻检查,依托智慧平台和非接触式装备进行取证,通过微信、短信、各类信息台账等方式沟通,及时解决问题;事后对恢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进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对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二)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
1.网格管理,职责明确。按照“片区划分、网格一体,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全面覆盖、无缝对接,信息共享、综合治理”的原则。设立3个巡查小组和1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