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保障全市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铁路沿线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努力防范和及时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遏制事故发生。
坚持问题导向,责任落实。紧盯铁路沿线风险隐患问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铁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整治责任体系。
坚持属地管理,统筹协调。坚持铁路沿线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构建多方参与、共建共治的综合治理体系,推进治理举措落实落地。
坚持整章建制,标本兼治。制定完善铁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将日常排查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XX任组长,铁路沿线县区人民政府、XX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中国电信XX分公司、国网XX供电公司、广铁集团XX工务段、南宁铁路局桂林高铁、普铁工务段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推进我市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秦功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要比照市里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落实协调、调度、督查等职责。
三、责任分工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含专用铁路,下同)经营管理单位是所属铁路路段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负责铁路用地(红线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铁路用地(红线外)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档,加强协调处置和监控,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国家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整治。
铁路沿线县、区人民政府统筹本行政区域内铁路安全相关工作,承担铁路用地(红线外)环境污染治理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以及除国家铁路、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实际管理合资铁路外的其他铁路的安全保卫职责。
市委政法
XX市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