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我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既是一项民生工程,又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开启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国家法”时代。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高质量完成了2022年度法律援助目标任务,增强了城乡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城乡居民提供法律咨询92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34件,其中刑事案件194件,民事案件439件,行政案件1件,完成全年法律援助办案计划目标数620件的102.25%,已结案494件,结案率为78%。指派律师见证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法律援助案件224件。
法律援助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境和不足:
一是
经费缺口较大;
二是
办案工作流程混乱;
三是
公检法司各部门对接不流畅,易造成会见难、阅卷难、结案难、执行难;
四是
卷宗流于形式化,浪费大量纸张;
五是
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对于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保障法律援助经费。
法律援助经费少、补贴标准低是困扰法律援助工作推进的难点,往往是解决了从事法律援助从业人员前期启动的办公经费,对于后续的经费支出没有持续的来源途径。现阶段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主要来源是财政预算,省以上和市县按1:1分担,存在问题是财政拨款渠道不通畅,缺口较大,经费来源方式受限,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解决经费问题在于开源,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更要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将社会资源予以最大化的整合,广泛募集资金。
(二)强化法律援助中心和办案律师工作对接,规范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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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应将法援律师的入库机制与法援案件的评估机制相结合,在指派案件时做到有的放矢。首先,法律援助机构应首先完善法援律师的入库机制,将我市范围内取得律师执业证且从业三年的律师纳入法援律师库,并按照执业律师的执业年限以及律师的专业特长对入库律师进行划分。其次,法律援助机构应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的类型及难易程度进行初步划分、评估,根据案件类型可优先指派给专业对口的律师代理,还可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指派,比如经评估后较为简单的案件就指派给执业3年的律师;一般复杂的案件,可指派给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特别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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