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苏教基〔2015〕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15〕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在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县学前教育发展的战略转型,从注重扩大资源转向扩大资源与内涵建设并举,从注重解决群众急需转向解决群众急需和追求入园方便公平并举,从注重重点建设转向重点建设与全面建设并举,从注重项目推进转向项目推进与机制构建并举。坚持公益普惠,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内涵发展,坚持创新推动,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有力促进全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全面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力争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大力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提高覆盖率。加大投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比高于5%,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达小学标准的1/2以上。加快建设,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县布点新建、改扩建达省优质园标准的幼儿园19所以上,基本达到每1万常住人口左右配建1所幼儿园,幼儿园均实行省定标准班额(小班不超过3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大班不超过40人)。积极创建,省优质园比例达90%,总人口5万人左右的镇建成3所以上省优质园,城乡省优质园比例差距不超过10个百分点。强化师资,补齐配足保教人员,招录公办幼师250人以上,公办幼师占比70%以上,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持证率80%以上,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50%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达100%。规范管理,区域内所有公办幼儿园均实现独立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积极推进课程游戏化建设,建立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整体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体制机制,从“有保障”向“强保障”迈进
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不断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坚持以县为主、县镇共建的管理机制,明晰县镇两级政府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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