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2022年学习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市纪委监委第一党支部理论学习质量和水平,现制定2022年度学习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持之以恒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推动学习走深、走实、走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
二、学习内容
(一)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X届纪委X次全会、市委X届X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
(二)党内法规制度。熟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条例及规定,及时学习新修订、新颁布的党内各项法规制度,全面掌握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党员意识,锤炼党性修养。
(三)廉政警示教育。按照清廉文化建设要求,深入开展文化育廉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学廉、思廉、悟廉。加大案例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例教训,推动党员干部绷紧思想之弦、把稳行为之舵,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年度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新颁发或新修订的其他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学习的相关内容。
三、学习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学习氛围。
(二)提升学习实效。结合本职工作,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标
【组织党建】党支部2022年学习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