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民文明公约
1.
概述
城市市民文明公约是我国首都、各省省会以及其他城市的工会、共青团、妇联会等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团体,号召城市市民共同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时,所用的一种应用文样式。这种公约多由几个组织制定,在举行
“
全民文明礼貌月
”
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上由群众组织负责宣读,而后在报纸上发表,在电台广播;有的还印成单页,贴在市民家庭和各机关、团体的办公室内。
2.
写作要点:
(
1
)城市市民文明公约虽由几个团体发起,但是在形成文字之前,仍要充分发动群众认真讨论。通过各种形式,先请群众提出初步意见,然后由执笔人写成初稿。在定稿之前还要请群众代表逐条讨论,力求切实可行。
(
2
)城市市民文明公约的内容要力求概括、明确,便于记忆,便于执行、督促和检查。文字应简洁,通俗、口语化。
(
3
)要掌握城市市民文明公约的写作方法。这种公约只有标题和正文两部分。标题的
“
公约
”
二字之前要加
“
××市市民文明
”
几个字。正文的每个条文要用一句话明确地表达出来。
城市市民文明公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