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区产业扶贫资金入股
XX
市
XX
区永旺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收益
分配方案
20XX年区投入扶贫资金25.387万元入股到XX区永旺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入股资金产生的利润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依据《XX区产业扶贫资金入股XX区永旺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及签订的合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收益来源
资金入股XX市XX区永旺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产生分红收益。XX区为已脱贫建档立卡户(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部分,共计204人。)累计投入资金25.387万元(其中区本级资金0.45万元,市级资金24.937万元),按照投入资金10%产生收益2.5387万元。
二、收益分配方案
1、张相镇:20XX年投入资金 12.0668万元,产生收益1.20668万元,带动已脱贫97人,人均收益124.4元
2、聂家满族乡:20XX年投入资金2.9856万元,收益0.29856万元,带动已脱贫24人,人均收益124.4元。
3、向阳街:20XX年投入资金0.6314万元,收益0.06314万元,带动已脱贫5人,人均收益126.28元。
4、杨
木林子镇:20XX年投入资金9.7032万元,(区本级资金0.45万元)收益0.97032万元,带动已脱贫78人,人均收益124.4元;
三、发放时间
20XX年10月26日发放分红收益。
四、发放方式
本项收益将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发放到户。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XX区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责任人是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一把手及扶贫办主任。
附件:XX区20XX年永旺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收益分配表
XX市XX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0月23日
附件:
XX区20XX年永旺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项目资金收益分配表
乡(镇)街
资金收益(万元)
巩固已脱贫(人)
备注
张相镇
1.20668
97
巩固已脱贫97人,人均收益124.4元
杨木林子镇
0.97032
78
巩固已脱贫78人,人均收益124.4元
聂家满族乡
0.29856
24
巩固已脱贫24人,人均收益124.4元
向阳街
0.06314
5
巩固已脱贫5人,人均收益126.28元
合计
2.5387
204
巩固已脱贫人口204人,收益2.5387万元
XX区产业扶贫资金入股XX市XX区永旺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收益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