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交通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四早”措施,根据《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通知,为切实做好全区交通运输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按照有关部署要求,决定近期对全区交通运输领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坚决防止病毒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精神,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督查工作,下设四个工作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由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负责,主要负责督查辖区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2、第一督查组由局公路科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督查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3、第三督查组由西城办主任负责,主要负责西城办公楼人员密集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4、第四督查组由总务科科长负责,主要做好局办公场所消毒和清洁工作,确保机关工作人员和办理业务的经营户身体健康。
三、督查内容
1、国家、省、市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城疫防办【20
21
】
122
号);
2、《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社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防护指南》落实情况;
3、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下发的《市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室实施方案》、《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等有关防疫文件落实情况。
4、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最新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查交通运输领域领域、工程建设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和机关办公场所内疫情防控规范、要求落实情况,
【计划方案】2021年交通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