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园区工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企业:
为加快推进人才园区,打响和做强“工匠”品牌,选树“园区工匠”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园区工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组织全园区广大职工群众寻找身边工匠、点赞身边工匠,发掘一批长期奋战在生产一线,爱岗敬业、技艺精湛、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优秀劳动者,通过大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弘扬他们的“匠人精神”,努力在整个工业园区内营造“尊重工匠、赞美工匠、争当工匠”的热烈氛围,为加快园区打造“产业高端,绿色生态”的都市工业园区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2
2
年5月-10月。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全园区各行各业在职职工,重点聚焦先进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三年之内共选树100名“园区工匠”,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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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评选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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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评选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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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评选40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推荐“园区工匠”候选对象必须在园区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精益求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一线岗位上工作的职工,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特长: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工艺、技术等方面能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2、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对标园区处于一流水平,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3、体现引领作用:善于攻坚克难,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善于向新职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4、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做出卓越贡献、取得重要成果,传承优秀民族文化或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领域引领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
5、获得区级(含)以上荣誉或者有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含)以上。
四、活动流程
(一)推荐申报。即日起至6月30日,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均可,向所属工会申报,并由园区总工会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初审汇总,于6月30日前将相应申报材料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和纸质件统一报送园区总工会。
推荐时需填写申报表,随附身份证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曾获荣誉、主要成果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提供本人工作场景照1张,现场申报时请带上相关证件原件便于
【工作通知】2022年关于开展“园区工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