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聘上岗方案
3篇
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公开竞聘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使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优化卫生系统干部队伍结构,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经营管理水平,结合卫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公开竞聘方案》。
一、竞争上岗应坚持的原则
竞争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开展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适用范围
对于乡镇卫生院管理岗位出现下列情况,可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任用:
1、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出现空缺的。
2、需要轮岗的。
三、竞争上岗的程序
(一)民主推荐:
1、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工作责任心强,求真务实,有开拓创新精神。为人正派,品行端正,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
(2)学历及资质条件:中专或中专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毕业,工龄二年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按规定不能任用的;
(4)受到刑事处分的;
(5)属于回避对象的。
3、民主推荐形式:召开会议,分层次进行后备人才公开推荐,包括局领导、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县直单位一把手、中心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院长、二院院长。根据推荐结果,按得票名次和征求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意见情况确定参加竞聘后备干部的人选。
(二)群众测评:满分为100分,按10%计入总成绩。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所在单位职工对后备干部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测评打分人数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80%,要求测评打分要客观、公正,不打人情分、恩怨分。
(三)组织考察: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卫生局竞聘领导小组指派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列入参加竞聘的后备干部进行考核,通过座谈方式对后备干部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
【工作方案】竞聘上岗方案3篇---医院卫生系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