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推动管理服务重心下沉,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升网格精细化治理实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治理体系
第二条 党建引领网格精细化治理体系建设是推进XX区网格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对探索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升党建引领网格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依托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成立区级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由相关单位派驻工作人员长期开展工作,构建“组织有力、科学统筹”的工作运行机制。
第四条 区级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对全区党建引领网格精细化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接受网格员、镇街和相关单位信息上报、结果反馈,向各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分流、交办事件,严格进行任务管理、分派、交换和考核。
第五条 区级网格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线上载体和线下体系搜集的信息进行整合,对公安民警、城市管理、综治巡防、应急维稳等力量进行整合,对镇街、部门、社区职能进行系统梳理整合,实现资源集中、力量集中和功能集中。
第六条 区级网格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明确网格员、部门、镇街和社区职责任务,建立完善问题上报、分流交办、成效反馈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做到责任主体即时处置、多部门联动处置和区级协调处置相结合,形成系统完备、科学高效的办事流程。
第七条 建立领导牵头会办机制,针对基层上报的疑点、难点、热点问题,由区级领导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做到应处置尽处置、应联动尽联动,减少信息传递的中间环节,形成扁平化工作体系。
第八条 整合全区各部门线上运行系统,统一建立网格化管理线上服务平台,实现民生诉求、民生事项、民生服务全面受理、全程跟踪和精准督办,对需求类型、处置时效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收集整理,为分析研判和决策指挥提供支撑。
第九条 区直各部门要积极参与网格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主动融入网格日常管理,着力构建“突破壁垒、无缝衔接”的共建共享机制。
第十条 区直各部门及时梳理部门工作职责、类别和项目,明确本部门相关政务、公共服务事项及流程,形成职责清单,厘清责任主体,为区级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分流、交办事件提供参考。
第十一条 区直各部门要加强智慧城市各功能模块需求调研与功能、机制、流程建设,提出网格化治理联动数据支撑需求,推动本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最大限度消除信息孤岛和壁垒,实现各类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沉淀共享。
第十二条 区直各部门要
区党建引领网格精细化治理工作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