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头雁领航·村村比拼”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区委工作相关要求,实施完善以项目为抓手、以实绩为导向的村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全面调动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务实有效推进村庄发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大美澄江”建设目标,推进各村工作项目化,推进村干部绩效考核规范化,引导各村和“1+2”村干部开展比争创优,以实干论英雄,以实绩促发展。
二、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中心导向、项目导向、实绩导向,实行街道中心工作与各村自选重点工作相结合、党建工作考核与农村建设考核相结合,干部激励和惩戒相结合,力求全面准确地考核评价各村发展实绩及村“1+2”干部工作实效。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村及村“1+2”干部,暨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村监会主任。
四、考核主体
成立澄江街道“头雁领航·村村比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督查考核。
组 长:
XX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
XX
党工委副书记
XX
成员由机关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负责人组成。由街道党建办负责考核日常协调汇总工作,各办(中心、站所)负责线上相关工作考核。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为“常规性工作+重点工作”,考核方式为季考评和年度考评,一至三季度考评结果各占比15%,年度考评结果占比40%。
常规性工作考核总分100分,分别为书记抓党建15分、基层党建15分、清廉村居5分、意识形态及乡风文明8分、统战及宗教工作5分、武装工作5分、群团工作5分,平安综治5分,信访维稳5分,矛盾纠纷调解5分,消防安全10分,城建线工作5分,农业线工作5,文教卫线工作5分,民政工作2分,由各分管班子牵头考核。
“重点工作”考核总分不设上限,重点工作考核项及分值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由党工委会议决定。
1.以项目化形式考核。其中暂定街道项目X项(见附表1),并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工委决定增加考核项目。各村自定项目每项基准分不高于8分,具体单项分值由考核领导小组核算。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自行申报多个自定项目,经街道党工委审议选择其中0-2项,作为年末考核评定项目。项目要求非常规性工作,有较大的资金投入和较高的经济效益、带动作用。
2.破难攻坚项目
街道根据市区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牵头科室、破难攻坚项目、责任村庄和分值,年末对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可倒扣分)。
备注:因不可抗因素存在,主观难以掌握把控,导致相应扣分的,由驻村干部提出,经街道党工委讨论确定。
六、考核方式
1.常规工
【实施方案】乡镇街道“头雁领航·村村比拼”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