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11号)精神,按照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XX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写入了《党章》,中央一号文件也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安排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方略、总抓手,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州供销联社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州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XX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不折不扣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二)坚持工作目标不变,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州供销联社党组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压倒性位置抓好抓细抓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每年组织挂钩领导、帮扶责任人深入挂钩村走访摸底不少于2次,集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脱贫村不仅要“扶上马”,更要“送一程”,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持续坚持指导合作社完善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对有意愿、有条件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至少与1个合作社建立合作关系;对残疾、无劳力、精神智障等特殊贫困户群众,有条件的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资金入股等方式建立合作关系。目前,供销系统领办、创办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并签订协议的共有578户。
(三)规范合作社经营,充分发挥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作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是供销系统的重要工作职责,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供销系统的工作主线。为了在新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发挥好新时期的供销新作用,在改革中不断探索服务“三农”的途经和方法,积极引领农民专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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