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新政教督〔2020〕5号的通知》《关于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我市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南(试行)》,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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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现有幼儿园12所,其中市直园3所,农村园9所,均为公办幼儿园。全市幼儿园共有教学班59个,在园幼儿1380人。全市幼儿园教职工292人,其中专任教师133人,保育员67人,其他人员92人,所有教学班均达到“两教一保”。幼儿园占地面积平方51304.51平方米,建筑面积25143.3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15932.8平方米,绿化面积12657.56平方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12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00%,公办园幼儿占比100%。
二、自查自评结果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南(试行)》相关要求,经过认真自查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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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3个A级指标,18个B级指标,42个C级指标自评总得分99.4分;其中A1普及普惠水平达标;A2政府保障中24项C级指标得分54.8分;A3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中15项C级指标得分44.6分。达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
三、具体指标自查情况
A1普及普惠水平
A1—B1—C1普及程度
经自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28%。
指标完成情况:达标。
A1—B2—C2普惠程度
经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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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无民办幼儿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100%。
指标完成情况:达标。
A1—B3—C3公办园幼儿占比
经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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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12所幼儿园均为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占100%。
指标完成情况:达标。
A1普及普惠水平3项C级指标均达标。
A2政府保障(55分)
A2—B4—C4组织领导(2分)
经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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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霍市教党发【2020】4号文件),按照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同安排同部署。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包联学校制度,指导幼儿园党建工作。每年召开1次教育会议,研究部署教育工作,每季度对幼儿园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指标赋分:2分,此项得分:2分。
A2—B4—C5党组织覆盖(2分)
经自查: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出台《关于调整中小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及党员组织关系划转工作的通知》(霍市党组发【2018】66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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