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与腐败
风险预警预防
相关制度建设汇编
目录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
2
“
三重一大
”
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
10
《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
试行
)
》实施细则
17
XX
局工作规则
24
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35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的通知
41
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4
廉政、诫勉谈话制度
46
工作函询及约谈制度
49
财务管理规定
56
XX
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62
党员干部述责述廉制度
65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68
XX
局政务公开制度(暂行)
70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77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全面落实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的监督责任,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更加科学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根据《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市局和局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党组(党委)的
“
主体责任
”
1.
明确各级党组织
“
主体责任
”
范围。市局党组对局和局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协调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局直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直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委(总支)和各党支部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2.
认真履行
“
第一责任人
”
的责任。局直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要态度鲜明、处置果断、立行立改;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群众观点和民主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学习工作生活的习惯。
3.
切实做到
“
一岗双责
”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起来,既要严于律己,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
党内监督与腐败风险预警预防相关制度(14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