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
镇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5〕5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
乡镇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