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领航、四心融合”企业党建模式探索
国企是党的执政基础,“红色”是国企发展的鲜明底色。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这是党对国有企业党组织职能的根本定位,并明确写入了十九大党章,为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回顾企业改革发展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党建工作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做细了就是凝聚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离不开党的建设这个法宝。长期以来,在企业跨越发展过程中,我们积极传承红色基因,坚持从延安精神中汲取营养和力量,探索出了以“红色领航,四心融合”为主题的“红·心”党建模式,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高举“红色旗帜”,强化核心把方向
高举“红色旗帜”,就是传承红色基因,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近年来,我们通过“四个明确”,不断强化集团党委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为企业发展把好方向。
1、明确国企政治属性。
充分认识国企政治属性,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领企业始终保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确保国企姓党。
2、明确党委依法进入法人治理结构。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政“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集团党委班子9名成员,有4名进入董事会,2人进入监事会,3人进入经营管理层,把党的领导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通过党委班子成员与法人治理结构成员交叉任职,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班子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分别反映集团党委的意见和建议,并把法人治理结
构的决策结果及时反馈给党委,从组织、制度和机制上使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得到了保证。
3、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集中完成集团及下属公司章程修改,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使党组织的法定地位更加明确,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也更加清晰,形成了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4、明确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程序。
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如果党组织在事关企业的重大问题上没有声音,就根本谈不上什么核心作用。近年来,我们通过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办法等措施,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细化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和程序,把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充分发挥了党委的把关定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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