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箱:
乙方(受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约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处理
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要求及期限
1.甲方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委托乙方从事
相关事宜。乙方须履行本合同下各条款约定。
2.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
。
3.乙方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
。
4.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乙方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按照约定交付给甲方。
6.乙方在办理委托事务完毕或者委托期限届满后,应按甲方要求将办理委托事务所相关的资料和文件移交甲方。
7.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处理委托事务,但为甲方利益需要继续处理的未完成事务除外。
8.转委托
(1)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甲方在本合同下所委托的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其他第三人代理。
(2)在紧急情况下受托方为了维护委托方的合法利益可以不经过委托方同意进行转委托。紧急情况指受托方由于急病、通讯联络中断等特殊原因,自己不能办理委托事务,又不能与委托方及时取得联系,如果不及时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情形。
第二条 委托协助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披露与委托事务相关的具体情况,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乙方在办理委托事务完毕或者委托期限届满后,应按甲方要求将办理委托事务所相关的资料和文件移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代理/从事
相关事宜给予必要的配合:
(1)配合协助乙方的代理、推广工作。
(2)配合协助乙方申请相关资质、办理相关执照工作。
4.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履行本条款约定的委托协助义务给委托项目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要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委托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办理委托事务的报酬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委托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