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妇女权益保障示范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妇女权益是公民权益的基本内容,是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障水平反映着以人为本原则的贯彻落实程度,更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根本标志。2015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全球妇女峰会上发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共建共享美好世界》的讲话提出:“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我们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这为我们理解妇女权益保障的价值意义、目标方向提供了指引。根据江苏省委提出的建设妇女事业发展先行区、妇女权益保障示范区以及妇联工作创新发展实践区的“三区”建设要求,我们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社会性别理论、妇女权益理论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理论等,结合江苏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实践进行了理论分析,厘清了“妇女权益保障示范区”的内涵,提出了建设路径,设计了可测量的建设指标体系。
一、“妇女权益保障示范区”建设的理论分析
自北京'95世妇会上男女平等被确立为基本国策以来,妇女权益保障成为备受政界、社会和学界关注的主题。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妇女维权的理论基础与影响因素、中国的法律政策及其效益、国际现状与经验以及维权实践问题等方面。基于上述研究成果提供的理论支持和思路启示,“妇女权益保障示范区”建设研究分析了妇女权益保障的必要性、责任与资源,并结合省情、妇情、江苏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实情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创新。
1.妇女权益保障的必要性
妇女权益是指妇女依法享有的不容侵犯的权利。在国际上,保障妇女人权、促进男女平等已成为当今世界不可阻挡的潮流。在我国,妇女权益纳入国家法律体系。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妇女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财产、人身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而且其特殊权利的保护作为国家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党和政府把男女平等确立为基本国策,遵循男女平等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制定和实施法律政策,为妇女进步与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但是,受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群体发展差距凸显的影响,妇女权益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保护妇女权益势在必行。特别是农村、流动留守、外来务工、离婚、受家暴、待业、空巢老年女性等,在就业、土地、财产继承、参政、家庭暴力、性骚扰、生育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尤其值得关注。
2.妇女权益保障的责任
从社会系统视角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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