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员干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XX区司法局党员干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和部署,我围绕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六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查找突出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源,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具体表现
(一)政治信仰方面。
虽然能够树牢政治思想,提高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但对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上级司法部门的安排,存在被动执行的倾向,上面领导怎么安排,下面就怎么执行。机械执行规定动作,缺乏机制创新和实践创新,如被动的陀螺,不拨不转,致使工作落实在文件和会议的层面和维度上。传达会议精神不深不透,落实执行缺位短腿,致使工作的格局打不开,工作的效率低下,政治的判断力、政治的领悟力和政治的执行力需要有待于进一步打磨和锻造。
(二)党员意识方面。
抓工作落实焦点放在司法工作的落实推进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上,对司法文件政策的落实上投入到精力多,但没有充分地注入党员意识去开展工作,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与司法工作实际贴合不紧密,在落实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缺乏党员意识的融合和贯通,为民服务的理念铸得不牢靠,离服务居民和服务群众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司法服务品质对标群众期待还有一定提升的跑位和空间。
(三)理论学习方面。
作为一名年轻的司法干部,思想上比较积极上进,能够源源不断给自己充电,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和素质,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格局,但在理论学习方面,给自己的定位和标准不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干部不深不透,学习的方法不活,学习的思路不宽,学习的效率不高,满足于一知半解,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和深入性。客观上以工作忙、事务性工作多为借口,在系统全面学、扩展延伸学、结合实际学方面下得功夫还不够,停留在寻章摘句、泛泛而读的频率上,缺乏深钻细研和寻根问底,在融合贯通、举一反三和实践运用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和短板,用新思想、新理论和新论断解决司法问题、破解司法难题还不够到位,离“学思用相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能力本领方面。
本人工作以来,热衷于司法工作,工作上充满激情,对照典型模范、身边榜样,认真检视,对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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